党组织名称 | 纪检监察党支部 | |
公开 承诺 事项 | 按照学校党委和机关党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纪检监察党支部向全校教职工承诺如下: 1、坚持学习,建设学习型党支部。将集中辅导、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社会实践、观看录相、自学等形式相结合;每月集中学习二次,每周一就工作中的疑难和热点问题集中讨论。每年安排2--3人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班。 2、正确行使职权,切实做好各项监督、监察工作。在招投标、招生考试等监察工作中,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热情接待和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做好协调和转办工作。 4、严格执行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 5、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利用校园网、校报、简报等开展廉政宣传,在重大节日向处级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做到警钟长鸣。 7、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招标活动行为规范》《纪委、监察处人员参与办案实施细则》《纪检监察处保密制度和文件等材料归档制度》等规章制度。
纪检监察处党支部 2011年3月16日 | |
上一级 党组织 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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