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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监察员为权力“阳光运行”助力

来源:三湘风纪网

 

  9月19日,湖南省监察委员会在长沙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聘请27名特约监察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傅奎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来源:三湘风纪网,9月19日)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特约监察员中,民进中央委员、湖南省政协常委、著名主持人汪涵在列。此次聘请会明确指出特约监察员应把履行好职责和义务作为一项光荣的事业来追求,努力当好监督员,不断彰显外部监督的权威;当好参谋员,为纪检监察工作“出点子”;当好联络员,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引导员,有效传递反腐倡廉“好声音”。

  近年来,全国上下纷纷实行特约监察员制度。早在2018年8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决定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并对特约监察员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特约监察员将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力量引入到“内部”,是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自我约束、积极探索监督权利运行的新机制、新途径和新方法。作为优选聘请的特约监察员为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标志着我国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发展。

  然而,当前仍有少数舆论缺乏对监察体制改革的正确解读,缺乏对其业务工作的了解。特约监察员在履行监督的同时,既要当好“讲解员”,向社会宣传党中央反腐败斗争方针政策、讲好本地区正风肃纪反腐故事;还要当好“广播员”,在监督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在本次湖南省监委聘请的第一届27名特约监察员中,既有长期从事廉政研究的学者,也有基层一线干部及民营企业家,都具有着高度的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的精神,也具有着广泛的代表意义。特约监察员身上的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及引导员的多重身份,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中,不断修炼“内功”,丰富自我,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敢于“亮剑”、敢于“挑刺”、敢于“说不”,较真碰硬,以看得见的实效为“特约监察员”五个大字添光增彩,不辜负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与重托,积极作为,从客观视角弥补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认知盲区,帮助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和正确行使手中的“宝剑”,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自律胜过他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不断增强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同时,更应刮垢磨光,高度自律,做到“打铁自身硬”,坚持刀刃向内,阳光用权、规范用权,成为党和人民绝对放心的“忠诚卫士”。

  (安乡县纪委监委 王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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