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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5-01-20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卓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会作出的八个方面工作部署,其中之一就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推动严的基调一贯到底”。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是责任主体,都要知责、担责、履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立足职能职责,坚持守正创新,勇于担当作为,以责任主体到位、责任要求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责任。

  紧紧抓住“责任”二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当前,身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更加艰巨繁重的任务,是绕不开、躲不过的各种风险挑战。如何把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如何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回答好这些重大课题,关键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紧紧抓住“责任”二字,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级党组织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为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伴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成为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条重要经验。从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到党的二十大党章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再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再次提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不断完善,责任落实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管党治党系统性、协同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管党治党,管和治都必须落到“责任”二字,最终靠的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从政治巡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来看,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还有差距。 

  责任落到实处,全面从严治党才能实打实、硬碰硬。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艰巨繁重任务和各种风险挑战,尤需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关键,必须坚持责任上全链条,权责对等、失责必问,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 

  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关键,必须坚持责任上全链条,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专责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提出一系列创新理念,实施一系列变革实践,健全一系列制度规范,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出重要部署,要求“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指引全党强化管党治党全面系统布局、协同高效推进。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其中之一就是“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 

  2024年6月,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 

  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委要主动抓、主动管,纪委要把专责监督履行好,聚焦主责、干好主业,各责任主体都要知责、担责、履责。要优化责任落实考评机制,对失职失责精准科学问责。” 

  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健全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明确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关键在主体责任,要害在“一把手”。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主要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面的书记,就牵住了责任落实的“牛鼻子”。 

  纪检监察机关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找准定位、发挥作用,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一方面,协助党委(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促进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推动监督贯穿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全过程,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两个责任”抓纲带目,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 

  健全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主体责任是基础,监督责任是保障,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统一起来,才能构建上下贯通、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 

  一方面,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只有切实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另一方面,没有纪委的监督,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就难以抓住抓牢。只有充分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协助和推动党委做好各项党内监督工作,才能保证主体责任有效履行。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自觉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到管党治党全局中思考、定位、部署、落实,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党要管党,首先是党委要管、党委书记要管。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监督和反腐败斗争主体责任在党委。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具体举措;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各级党委从严从实把责任担起来。 

  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与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贯通协同,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把握好监督和保障的关系,既要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也要大力支持其履职尽责。要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领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督导检查。与此同时,强化信息共享,及时将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抄送至分管该领域的领导班子成员,并协助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加强教育、建章立制。 

  精准规范督责问责,既严肃问责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又注重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健全完善重在日常、管在经常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评先选优、责任追究等挂钩。对疏于监督管理,或放任、包庇、纵容,致使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肃惩戒一批失职失责领导干部、教育挽救一批问题干部、警示警醒全体党员干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责任是事业所赋,是使命所系,是忠诚品格、担当精神的重要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心怀“国之大者”,更加自觉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