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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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清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3-04-24

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确保廉洁自律意识不松劲,现将“三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 

  各基层党组织和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和督查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负责领域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过节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节点来抓,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教育提醒,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人,及时打好“预防针”,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祭祀,推进移风易俗;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类有价证券;严禁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方式“隔空收送礼”;严禁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名义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娱乐等安排;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办、监察专员办、纪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握节日特点,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及时发现并纠治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特别是要深挖细查隐形变异问题。学校纪委将对各部门、单位落实通知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委办、监察专员办设立举报电话、接受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线索,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85623108 

  电子邮箱:jwjcc@csuf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