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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在线】校长儿子成了“贫困寄宿生”

来源:三湘风纪网

  “我身为党员和校长,本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儿子申报贫困寄宿生补助,谋取私利,给学校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愿意对此负责,并诚恳接受处罚。”祁阳县肖家镇汪家联校校长石双发接到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的处分决议后,如此反省。

  石双发家境清寒,妻子没有工作,在家上奉二老、下育幼子,一家人全凭他那微薄的工资维持生计,日子虽过得紧巴巴,但亲慈妻贤子孝,倒也其乐融融。

  1997年参加工作的石双发,因工作能力突出,业务素质过硬,教学经验丰富,于2008年月被委任为祁阳县肖家镇汪家联校校长。石双发的儿子于2012年9月开始在汪家联校读小学。2013年,国家开始加大对农村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金额更多、人数更广。

  “在调查摸排贫困学生对象时,有同事明里暗里提醒我,反正是国家的钱,要我把儿子也报上去。”石双发回忆道,“我当时只是一笑置之,根本没敢往那方面想。”

  这事自然也引起了石双发妻子的注意。“把儿子报上去,反正不要佐证材料,只要学校认可就行了,你又是校长,老师们不会说什么。”妻子的话不时回响在石双发的耳旁。

  “体弱多病的父母,省吃俭用的妻子,正在念学的儿子。1000块钱,够我们全家一个月的生活费了。”家庭的现状经常浮现石双发的脑海。同事的提醒,妻子的劝说,再加上经济的拮据,让石双发的思想开始出现松动。2013年秋季,石双发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没有寄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儿子名字添加到贫困寄宿生名册中;又授意妻子从其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开具贫困证明;再为儿子填写贫困寄宿生申请表,要求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然后同其他贫困寄宿生的材料一起上报祁阳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领取了2013年度两个学期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1000元。

  “思想之闸一旦松懈打开,私欲就会如洪水猛兽,把党纪国法在心中彻底淹没。”调查人员感慨地说。尝到甜头的石双发,以同样的方式轻松取得了2014、2015两个年度四个学期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2000元。

  2017年2月,石双发被群众举报在贫困寄宿生评审中有违规问题,祁阳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迅速着手调查。经查实,石双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为其子申报并领取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3000元,其行为己构成违纪。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石双发行政记过处分。

  “手勿伸,伸手定被抓;纪莫违,违纪必受罚。”在随后举行的全县教育系统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负责此案的驻教育局纪检组刘组长郑重地告诫大家。(祁阳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刘景松 李世文 张育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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