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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清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学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清明节、“五一”、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生命更安全、精神更向上、节日更清明,现将三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

各基层党组织和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廉洁自律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不断强化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移风易俗,营造清廉、勤俭、安全过节氛围。

各基层党组织和部门单位要履行好主体责任,把过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节点来抓,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教育提醒,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人,及时打好“预防针”,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基层党组织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和督查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好“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负责领域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工作。

二、严明纪律要求,净化节日风气

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自觉遵守开展祭祀活动的相关规定,倡导文明祭祀,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或 “私车公养”;严禁公款吃喝、旅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旅游、娱乐等安排;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类有价证券;严禁利用电子红包等方式违规收受节礼;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委员、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学校纪委将对各部门、单位落实通知精神和廉洁自律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委办、监察专员办设立举报电话、接受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线索,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85623108

电子邮箱:jwjcc@csuft.edu.cn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监察委员会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31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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